小说主人公是执子之手,将子拖走的小说是《执子之手,将子拖走》,它的作者是那只耳朵最新写的一本穿越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见警告也不管用,我干脆换了招,“来来,多吃点菜,老吃肉可不行,太腻。多吃蔬菜有益健康哦。”吃菜总比吃肉长的少!我连哄带吼,给他碗里夹了一大堆的菜。“你敢扔,丢的是你的脸!”见他要扔,我急忙警告他。“你...
精彩章节试读:
而他点完这一通,我想低调点已然是不可能。
听,正在磨刀的声音!
估计别人正在考虑是待我俩吃饭前剁还是吃饭后剁,管它什么时候剁,我现在看谁都不像好人。
老板留着个山羊胡,不时瞟我两眼;周围的人也不好好好吃饭了,时不时地回头扫过我。
“都赖你,一会儿我们都要变成包包子的肉馅了。”我朝他小声嘟囔,没想到她吱吱笑两声,比老鼠还讨厌。
“你以为这是黑店么?”
“难道不是么。”
“嘁,行了,”他白我一眼,“没见过这么多银子吧,你不嚷嚷,谁知道你身上揣着几十张银票,那么紧张干嘛?”
“大哥,你刚刚那气势,聋子也看出来我们是两头小肥羊了吧。”
不过他说对了,我还真没见过同等价值的那么多钱。一两银子就够普通人家一月的花销,五千两,少说也够我在北京买几十个卫生间了吧。
老天也许为了证明他是对的,那些乱七八糟的声音居然都没有再出现。
这家客栈的速度也快,一会儿就七七八八端上来好几盘菜。我立马闻到了食物的香味,开动!
这两天不是跟霍凌天斗智斗勇,就是专注于呼人事业,连正经饭菜都没有吃过,我已经快要饿扁了。更别提这本身就是一具消耗极快的男人身体!
老娘从来没有过这种饥饿程度好吧!
填了一些东西,我总算觉得又活过来了。
瞥了霍凌天两眼,他也没客气,面前堆了一座小山似的骨头。
我怒,“你给我少吃点!”
此言一出,立马感觉四周射来道道鄙视的眼光。我埋下头,大庭广众之下还是要绅士一点。
“霍凌天,你少吃点行不行。”我转为小声警告,司徒徒的曼纱身段可是女神级别的,你别给我吃毁了!
“讨厌,你不老嫌人家摸起来会硌手嘛。人家这是为你好……”
这么为我着想,我确定他是故意的。周边人的眼光已经不止鄙视,简直还想把我呼出去了。
见警告也不管用,我干脆换了招,“来来,多吃点菜,老吃肉可不行,太腻。多吃蔬菜有益健康哦。”
吃菜总比吃肉长的少!
我连哄带吼,给他碗里夹了一大堆的菜。
“你敢扔,丢的是你的脸!”见他要扔,我急忙警告他。“你想让别人说武林盟主身边的女人不识大体吗?”
这么一说,他果然安份了些。
这下没人跟我抢了,我放心地大口吃肉,大口啃骨头。
“跟我走!”吃完饭,我拖着霍凌天就出去散步。吃了那么多,总要消耗消耗。但他实在走的太慢,根本不能消耗热量的好伐!
我真想拿根小皮鞭在后面狠狠地抽他!
“你到底要去哪儿?”刚走一会儿,她就不愿意动了。
“不知道,但你必须得跟我走。”
“我走不动了。”
“谁让你吃那么多。”
“谁叫你的身体那么瘦,就像块搓衣板。”他飘个媚眼,“摸起来一点都不舒服,我这还不是为你好么。”
一点都不舒服!
我擦,这厮又趁我不注意玩自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