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道:“我认为你说对了,人的审美本来就是一直在变,变得无趣了没有头绪归根结蒂就去找一个**的。对于自己的审美渐渐失去了自信,找不到了价值,他们就会发疯。当狗还是狼的时候会奔跑,可是栓上了链子选择再也不奔跑的时候,凶恶的叫声就开始擂鼓,这就是发疯你懂吗?在江湖上,一个人有害人的能力才是真正的骛远,有本事,你懂吗?所以我敢说在未来,越不要脸的**就可能越赢得男人的追捧,男人才肯花大价钱和她在一起你信吗?”
那人道:“我认为很简单,有些人希望别人死不过是不懂别人活着的意义,不论是低等人看高等人,还是高等人看低等人,他们都看不懂对方,他们都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要活着。因为心虚,怕自己走错路了,所以一直认定别人会死,而只有自己是对的,走错路总比没有路走好。”
他冷笑:“我们是高等还是低等?”
那人说:“我们不算是人,连狗都不如,有时候该放下自己的剑,有獠牙未必就是一件好事。”他本来想说如他,可是他喝了一口浊酒就算了,摇头:“所以这次之后我不会再做杀人的买卖,我怕的是早晚被杀。”
他端详着他的面目:“你怕死?”
那人道:“我怕我再也见不到歌舞升平。”
他道:“那你确实不能死,你死了谁去跳舞?”
两个人哄堂大笑,拿上擦好的剑,在桌子上撂下酒钱,起身走了。
两个人走到一个屋檐下,那人问:“他们呢?”
他道:“他们可能早走了,今天晚上年夜,年夜是不睡觉的,所以他们不会等到三更半夜。”
那人道:“我们还能拿到赏钱?”
他道:“你不可能拿到了……可是我可以拿到。”他抽出了剑,那一剑两人劈到了脸上。
“你疯了?”那人的刀磨在了那柄剑上,瞬时点起的火光打亮了两个人的脸。
“这是上面的任务,他们让我屠了你。”
那人问:“你知道我是奸细?”他的刀松开了,那柄剑一抽一送直接递到了心脏里,准确而无误,他知道那死去的人是什么感觉,心一下感觉冰凉,可是那冰很快被血染热,在剑**的一刻心没有跳,心悚呆了,剑给了它开一只眼睛。
他并没有拔出剑来,而是看着那人的面目,一个失败者的面容是没有什么好看的,他是他却不一样,他好像没有败,而是像雪花归绒。
“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他问那人。
“你活过了没有?”他倒了,是那么安详,不是死了,而是安详。
“什么??”他侧过了耳朵,不知道是没有听清楚还是没有听懂,可是他再也听不到了,嘴里吐出的只有血,就像陌上花开。他抓住那人的衣领,愤怒地摇晃他的尸体,呲出了牙:“你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