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说这样一个人,早该死一百八十回了,可是偏偏他又死不了,每次遇难,总能逢凶化吉,九死一生。有一次乘飞机去大连,整机的人都跌到海里淹死了,他却幸运地抓住了一只不知谁丢在那里的太平圈,一直坚持到救生员来到——这点也很像唐僧,暗中有观音姐姐庇佑,只遇难,不会死。
只是不知道,何时可以修成正果。
所有人都说他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然而苏牧等呀等,等得脖子都长了,后福却一直没有来到,估计要学姜太公,到八十岁的时候才会称王拜相吧,那也真是够后的了。苏牧于是对女朋友小荷说,你别瞧不起我,你等着,八十岁以前我一定会有财运的。
小荷反唇相讥,那就等你80岁的时候再来重新追求我吧。说完转身便走,没忘了把他们仅有的共同财产——那只荷兰种的斑点犬带走。也是,那条狗,当初还是苏牧用三分之二工资买下来的呢,是他最贵的财产了。
苏牧有点舍不得那狗,从两个月养到两岁大,总有一点感情的吧?可是再想一想,又觉得狗跟着小荷,总比跟着自己好,自己这么倒霉的人,谁知道什么时候会把小狗给克死呢?
苏牧很穷,又很衰,不过小荷最终决定离开他,倒还不光是为了这两点——要是为了这个原因,早两年前他们认识五分钟后她就该掉转身走了。
——那是他们经人介绍的第一次约会,苏牧不仅迟到了半小时,而且因为半路摔跤还弄得一身脏,他一边搓着手一边解释,刚才在街上遇到小偷,他是为了追小偷才弄成这样的。小荷问他:“追到了吗?”阿慕说:“本来已经追到了的,可是到了跟前,我没留神脚底下有个坑,摔了一跤,就把小偷给追丢了,自己也弄成这样子。”结果,那天从吃饭到逛公园包括买矿泉水的钱都是小荷付的,临分手时还借给苏牧两块钱硬币搭地铁回家。
所以,小荷这样的女朋友已经算得上是很贤良淑德而且宽容大度的了。然而这样的人最终也不能忍受苏牧,实在是因为他太衰太无能了,而且这样无能的一个人,居然还用情不专,真正是可忍孰不可忍,小荷再也不能忍受,终于决定割袍断交,携狗出走。
变故发生于半个月前,西安兴城广场,当时苏牧和小荷好好地走在街上,抬头间,忽然看到一位年轻女子正冉冉地从对面商场里出来,就像被雷击了一样,苏牧蓦地呆住了,小荷叫他也听不见,痴痴地跟在那小姐身后,人家走他也走,人家停他也停,月亮都没有他听话。
其实那小姐的眉眼也说不上有多么精致,分开来看,五官都还平常,只说得上端庄秀气罢了,可是组合在一起,就变成国色天香,有一种高贵的气度,一种脱俗的风韵。
仿佛有暗香袭来,苏牧生平第一次因为美色而忘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