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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上看看。”云瞻说着,手滑进叶真的风衣口袋,取出那枚戒指半哄半强地套在她指上——很奇怪,起初看着圈口宽松,落在中指却刚好合适。“很相衬。”云瞻牵起她的手,风度翩翩地放在唇边一吻。
叶真在五秒钟内,三次尝试从他手上取走血玫瑰。她知道这太勉强,果然每一次都被云瞻不露痕迹地躲过。根本不可能做到吧?他究竟怎么在艾薇那里得手?
“说你的条件。”叶真跺了跺脚,忍不住不安地左顾右盼。到了一站,车厢里的人如潮水涌出,空间宽松不少。
相聚太奢侈,他们必须精确把握时间。
云瞻收敛笑意,低下头,宽而平滑的额头与叶真相抵,几乎垂肩的卷发松松地落在叶真脸颊——密探搭档必须心念相通,成为彼此的影子。叶真和云瞻尝试用这种方法,感受对方的呼吸心跳,以及情绪流动时,皮肤表面细微的颤动。
他脱离之后叶真才知道,所谓的“成为彼此的影子”,不是为了信任、默契:那些感性的东西从来跟“光荣之手”无关。是为了在一个人逃走的时候,另一个人能找到他。
导师发现叶真完全找不到云瞻时,无比失望地说:“如果逃走的人是你,云瞻会准确无误找到你的踪迹,不浪费一秒钟。没有隐瞒,没有放水。”在他说过的所有话中,唯独这一句,叶真不相信。
如今两人都已成年,当年童趣的一幕看起来只剩暧昧。云瞻的睫毛还是那么纤长,让人嫉妒。他的鼻梁挺直,鼻尖微微有点凉,薄嘴唇会习惯性地抿紧,唯独在叶真面前带着浅浅笑意。“血玫瑰,毒春藤,这两枚戒指是一对。”云瞻的声音低沉温厚。
“没听说过。”
别人这么说,可能是一句气话。叶真这么说,意味着这两件东西至少在最近二百年没有交集。云瞻只是笑了笑。“我这几年都在研究它们,你争不过我。”
叶真转动手指,祖母绿散发令人悸动的幽光。她当然也找过:不惜违背自己的原则,去查访毒春藤的来历。这样翠绿清澈的色泽极罕见,叶真却无法从她脑中那个档案馆里找出端倪,也就不知道“光荣之手”为什么重视它,把云瞻排上黑名单前列。
云瞻压低了声音,悠然吟诵:“玫瑰染上无尽时间中的无尽血,常春藤向无限广袤的世界里蔓延。不论在几载星霜中沉沦,花叶历久弥新、永不凋零。”
“《光荣手书》第三章十五行。”叶真摇摇头,端详手上的宝石。玫瑰和常春藤在“光荣之手”这个团体中,有特殊的意义。“手书的历史不知有多久。艾薇的戒指可没那么古老。这个毒春藤,也不像太老的物件。”
“我奉命寻找的最后一样东西,就是它。”云瞻捏着叶真的手指,说:“指令遮遮掩掩,但不同寻常的任务有种特殊的味道,好密探能感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