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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本书的男主角。
其实,一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人死了以后会有这么多的感慨与万千思绪。
反正,我就是觉得憋在心里难受。
同时的,我也不知道在冥界也可以写书啊,而且上边的活人可以
看到。不过在这里就麻烦各位读者千万不要将我写书这件事告诉冥王,她脾气不太好,容易发飙的。
我,终究忘不了我活着的时候,的一切。
于是,我决定,将这一切都一笔一笔的写下来。
……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独特方式,活在这社会上,要想不被饿死,就必须有一身特殊的本领。
……
这
里的大街上非常热闹,有各种买卖,而且这里还是旅游景点。
……“二哥,今天来的人不少啊。”
这是一家古董店,求实话就是摆古董地摊的,店里的老板是个光头,他姓王,长了一副老实人的嘴角,实际上却是一个彻底的奸商。
此刻老王正在跟旁边的一位打扮怪异的男人谈话。
“人,是不少啊,今天老王你打算要多大生意的啊?” 曹二凡摸了摸嘴边的两搓胡子,笑了笑。
旁边的老王看着自己,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从旁边的红木香桌上端过来一杯茶,双手非常恭敬的奉了上来。
曹二凡扒拉下来自己带的金丝圆边的眼睛,把老王手中的茶杯举了起来,放到自己的面前,刚想要喝上一口。
突然,就在这时门口的一个小兄弟急忙的跑进屋内,“曹二哥,生意来了。”
这时一旁的老王笑意,似乎又浓烈了几分,曹二凡把手中的茶杯放到了一旁的桌上,又卡上了自己的眼镜,笑了笑,说道“我这就不打扰王老板了,就此别过。”
老王瞬间脸色一变,即刻又是笑了,“好,好,曹大师,大驾光临我这个小店,已经是蓬荜生辉了,慢走慢走。”
两人就如同瞬间,谁也不认识谁一般。
曹二凡走出了老王的古董店之后,往前方不远处眺望了几眼。
一旁,刚才进来报信的小兄弟说道:二哥,这次来的听说可是个大金主,而且还是个富家的千金,你可要拿出你的真本事啊,只要这一票咱们做成了,这辈子吃喝玩乐的钱都有了。
曹二凡,脸色一变,盯着一旁的小兄弟,甩手一下子用力的拍在他的后脑勺上,“你,就想着钱,就想着钱!就想着钱!!没点其他的追求!跟在我旁边混,真是给哥我跌份。”
一旁的小兄弟没敢再多嘴,他这心里可是明白,每一单生意的做成可都是靠二哥这忽悠人不偿命的技术才挣钱的,不然自己说不定早都在哪个桥洞底下饿死了。
曹二凡摆了摆手,一旁的小兄弟马上就如陌生人一般离开了这里。
这时,曹二凡抻了抻自己身上的这身行头,灰色的大袍子,黑色的圆顶帽子,加上带着的圆边眼镜,手里又掐着一个大招牌,招牌上面写的是“知之为知之”五个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