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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夜总会原来是一个图书馆,地处市中心的地段。这里曾经是这个城市无数年轻诗人的聚集之地,他们脱下工厂里面油腻的工作服就会在夜晚星星的辉映之下来到这里相会。年轻诗人们创办了“成才”文学社,刊印了每月定期出版的诗集,拥有一本刚刚发行的,还散发着油墨清香的诗集成为这个城市所有年轻人最时尚的追逐,里面的诗歌在这个城市的各种联欢会上被朗诵,那些亢奋或者低沉的的嗓音,那种欢乐或者忧伤的情绪在这个工业城市的上空久久徘徊,就象下午的纯净天空之中,响亮的鸽哨忽然吹响,一群洁白的鸽子穿行在树梢之上,目光所及极力追逐着它们的身影,跃动的姿态却如此令人沉静。诗歌使很多来到此地的外地人感到莫名的激动和欣喜,他们发现这个城市除了钢铁之外,还有浸润在每一丝空气当中的另样别致。自从一个全国级的高规格诗歌研讨会在这个图书馆举行之后,这个城市就有了“诗歌之城”的荣誉。很多人至今都清楚地记得,几个长得满脸络腮胡子的著名诗人走到哪里都成为人们的焦点,年轻诗人们疯狂地蹲守在著名诗人经过的每一个地方,包括食堂和厕所,他们最大的渴望就是把自己的诗作交给自己热爱的诗人进行评点,哪怕就是说出“狗屁不通”这四个字也没有关系,他们甚至认为,“狗屁不通”这四个字在著名诗人的嘴里说出来仍然充满了人生的哲理。在“老板”这个名词还没有广泛普及之前,“诗人”是最吸引纯洁少女关注的一类人群,大家总结发现,著名诗人们尽管长得难看,但他们的身边总是会有一群漂亮的女子相伴。于是,变成一个著名诗人就成为了年轻诗人们的终极理想。著名诗人们离开之后,诗歌之城这个荣誉就成为众多年轻诗人的名片,他们向别人自我介绍的时候都含蓄而又骄傲地说自己是来自诗歌之城,而这个城市的真实名称却并不被人提及,是图书馆孕育了诗歌之城。
慢慢地,大家发现了图书馆的变化,所有的诗集被安排到了最后面的书柜,引人瞩目的位置全部换上了《如何成为百万富翁》之类的书籍。但是,这些印刷得花里胡哨的书籍并没有成功地把年轻诗人们培养成老板。到后来,年轻诗人们开始一个接着一个的下岗,他们高雅的精神盛宴被粗粝的现实生存所取代,他们寂寞而又无奈地远走他乡,纷纷加入南下广东的民工大潮。到了春运的时候,他们挤在只开着一个小小透风口的火车车皮里面象头猪一样地被拉回这个城市,他们才彻底明白,诗歌是多么的荒诞和可笑。这个时候的图书馆,早已经从诗歌的皇冠之上悄然滚落。直到有一天,它的价值被一位慧眼识珠的老板重新发现,但不是再开图书馆,而是投入巨资把它变成了夜总会。在清理图书馆的时候,老板通知了这个城市中最大的一个垃圾回收站,一辆货车把年轻诗人们和著名诗人们的诗集直接送进了造纸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