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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松不知道林枕书在看谁,以为她在冲自己笑,打了一个哆嗦,恶心地说:“林枕书你有病吧,笑个屁啊。”
林枕书:“滚……”
生物课结束后有二十分钟的休息时间,大伙基本都趁着这个时候奔向了小卖部。
乔松财大气粗,拎着空书包去小卖部,再背着装满了冰棍儿的书包回来。他潇洒地拉开书包拉链,向还在生气的陶薇献殷勤。
“薇薇,吃个冰激凌吗?特地买了你最喜欢的巧乐兹。”
陶薇瞪他一眼:“不吃。”说完又喷了喷香水,匆匆出了教室。
乔松摸了摸后脑勺,想不明白:“她怎么一下课就往外跑,去哪儿啊这是?”
林枕书欲言又止,看了看书包里的冰棍,决定还是什么都不说为好。
乔松是房地产老总的儿子,从小在钱堆里长大,知道物质的好处,但是不知道物质的难得,千根冰棍博不了美人一笑,他失了兴致,随意地把一书包的冰棍扔在了桌上,随便同学们拿,只吩咐了一句巧乐兹给他留着,就追着陶薇的背影跑了出去。
林枕书从小蹭着他的油脂汤水长大,这点小零食她跟吃自己家的一样,大方地招呼同学:“来来来,吃冰棍了,别客气,随便拿哈!”
大伙儿一拥而上,谁也不跟谁穷讲究。
林枕书虽然朝着大家讲话,但是目光却在谌珂的身上游走着。
她仔细回忆了一节课,相处了快两个学期的高一(3)班里,谌珂这个人实在是没留给她什么印象。
一方面是因为林枕书虽然瞧着热心肠,但是对于大部分同学根本不上心,她虽跟谁都笑意盈盈的,但是可能压根不记得别人叫什么。另一方面,则是谌珂这个人太安静了,或者说,太平庸了,不闹腾不犯浑也不十分优秀,一个班级里最容易让人遗忘的就是这种人。
之所以能记住谌珂这个名字,完完全全,只是因为对方长得还不错。
上学期学校的贴吧上搞过什么校草投票,乔松兴致勃勃地去影楼拍了**去参赛,结果却在决赛圈被一张路人随手拍的无修生图给辗轧得体无完肤。
那是秋天的时候,照片上的男生站在公交车站,黑色高领毛衣外搭灰色毛呢大衣,他戴着白色耳机,安静地在等待什么。他微微低着头,偏瘦的脸颊勾勒出分明的棱角,长长的睫毛垂下,眼神放空,融化了蒙蒙晨雾。
的确是很好看啊。
但林枕书并不是会追着帅哥跑的人,如果不是今天不小心砸到了他,她可能整个高中时代都不会关注到对方。
毕竟她害得别人受伤了,哪怕谌珂不是个喜欢讨个公道的人,她也不能就这么不管不顾。
再说了,给帅哥赔礼道歉是应有的美德。
林枕书默默地抹掉最后一个念头,手里拿着冰棍,走到了谌珂的面前。
谌珂正坐在位置上安安静静地看生物书—尽管是下个学期的书。他在笔记本上正仔细地记录着什么,一根未拆封的冰棍突然出现在视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