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老严的小说叫《赶坟》,它的作者是灯深烛伊写的一本恐怖类小说,内容主要讲述:李富德是个闷葫芦,平时就没多少话,只会闷头干活,被人堵着门要钱了眼睛也没抬一下就了回一句“没钱。”那群小混混,仗着自己是黑红会的,出门都横着走,找脚夫收钱的时候,看哪个不顺眼,就是一顿拳打脚踢,脚夫被...
精彩章节试读:
由于当时管的也不严,花的也是公家钱,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做得太过分,那就当做是干活了。后来的那句“不收粮食收坟头,不种庄家改种坟”也是有嘲讽的意味。说的是那些种坟的人,他们满脑子想着怎么贪点小便宜,但始终没绕过那个弯,仔细想想,起早贪黑的挖坑做假坟,白天在当着管事的面挖开,那费得劲加起来,不比挖一个老坟轻快多少。
话说卢氏县赶坟队成立之初,算上那些没事过来打零工的,人数是很多的。直到51的下半年,赶坟队有了变动,原本每日一结的饷钱变成了每月一开,也不按坟头给钱每月固定开那么些,粮食补助也没有,最多提供给队员宿舍住。钱少了也没法打零工,而且每个月队里还有定量的任务,那都是必须得完成的,你要是这个月任务没完成,那饷钱也就少,你要是挖的多到月末也就给那点钱,当地的庄稼汉都老实的回家种地了,没过多少时间整个赶坟队只剩下七个人。
曾经那些有钱的地方大财主,在全国解放后也都被抄了家,田地和房屋也都被分给当地老百姓。虽说当时吃不饱饭,但这遮风挡雨的地方倒是不用愁,赶坟队提供唯一的福利宿舍,当地人自然是看不上的,但外地来的人没赶上分田分地,也只能将就在迁坟队里糊口饭吃,起码还能有个住的地方。
最后剩下的七个人里,有六个都是外地来的,他们也在赶坟队里干了有些年头,算的上是老手,站在坟头边打眼一瞧,就知道坟土有多厚,得挖多长时间,动手之前先分工,每天清理坟头的进度还不错。
赶坟队中有一对亲兄弟,在队里排行老三和老四。兄弟中的哥哥叫李富财,弟弟叫李富德,两人解放前是武汉老码头那的脚夫,只因为惹了事逃到河南,后来在赶坟队糊口。
脚夫是对旧时候搬运货物工人的称呼,在内陆赶着骡、驴、马等牲畜帮人运输货物的这种人被称为赶牲灵或叫脚夫。这种脚夫的生活很困苦,走南闯北,翻山越岭,风餐露宿,一走就是十几天或至数月、数年,全凭两只脚谋生糊口。
在汉口码头用肩扛扁担挑运货的工人也叫脚夫,这帮人则全凭着一副肩膀一根扁担,靠卖力气赚点钱糊口。
当时从沈家庙起坡的货物主要是中药材,每捆都有300到500斤,最重的有800多斤,得两排跳板两条扁担4个人抬,打起号子才能起坡上岸。有时候,脚夫们要光着身子站在齐肩深的水里,把货扛到前滩,再搬到沿江的马路上。进仓库一般要扛4到5层楼那么高,上了顶还要爬八寸的跳板上堆,才能领到一根欢喜。欢喜就是一根上面刻有行号的竹条当做筹码,干完活了拿着欢喜可以去领工钱,码头上有句老话说了很多年叫“千年扁担万年箩压得腰弓背又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