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

随笔连载中

随笔

标签:回归都市,都市穿越,都市道士,女主都市,都市神偷来源:网络作者:工地新秀主角:

主角是随笔的小说叫《随笔》,它的作者是工地新秀创作的都市小说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自己属狗,对狗的好感是从黑白电视里面的警犬开始的。很想有一只狗,让它跟在自己身后,呼之则来,呼之即去,叫它咬谁就咬谁,小朋友肯定都希望有这么一条狗,特别是在老家去小学路上被勇强家的那条黑狗追得逃得裤子...

精彩章节试读:

自己属狗,对狗的好感是从黑白电视里面的警犬开始的。很想有一只狗,让它跟在自己身后,呼之则来,呼之即去,叫它咬谁就咬谁,小朋友肯定都希望有这么一条狗,特别是在老家去小学路上被勇强家的那条黑狗追得逃得裤子都快掉下来的时候,更坚定自己的这种想法。可终究还是没有一条自己的狗狗,在我有了一个小学生清晰的想法,想要一只狗狗来给自己增加人势的时候。没办法,我只好尽力想象自己有一只狗的美好景象。初一的时候,老师叫我们写一篇作文——我和—的故事。可能是因为从农村到城市读书,觉得缺少朋友和勇气,没有好的衣服,头发也乱蓬蓬,大脚趾头穿过袜子和鞋面仰望天空,所以我觉得自己在村子里的时候理所当然应该有一只无论如何都不会嫌弃自己的狗子的。我拿笔写下了题目:我和阿黄的故事。勇强的那只狗是黑色,我的狗绝对不能和它同流合污。那时好像还没见过哈巴狗怎么的,都是土狗,那就黄色吧。阿黄的名字也是突然想到的,或许真的很需要一只狗狗,名字想的也快。接下来就是和它的故事了。我并不需要它去咬人,是的,我希望其他人羡慕地说,这是你的狗呀,要是我也有一只就好了。可这不能算故事。想到自己在少年文艺什么之类上看到过的故事,我决定克隆一下:某个暑假的清晨,我和阿黄一起快乐地上山去拔花生,经过一条小水沟的时候,一条水蛇拦住了去路。这条水蛇前世一定和我有仇,所以在大清早就守在这条水沟旁,准备和我大战一场。我的阿黄看到主人陷于危险,大叫一声,勇敢地冲了上去……惊天动地的战斗过后,水蛇狼狈而逃,我搂着阿黄的脖子开心地笑了。这篇文章老师只给了70分,我很是不服。老师念的那个同学的文章我和怎么可能有我的好,她家的那两盆文竹有我的阿黄好?我表弟阿伟家后面的竹子比他家的屋顶都高出老多了,就是这么高地竹子我都觉得比阿黄差远了,真不知道老师怎么想的。受此打击后,阿黄就这样从记忆中变淡了。本以为狗只是和我们家门前的山联系在一起的,到了高中大学,看到了小如骨枕的吉娃娃之类的,也渐渐明白了狗不单仅仅黄色和黑色。这些狗需要人抱,跑得时候蹦跶四个小蹄子谄媚极了,冲着陌生人吠的时候整个娇小的身段就跟一扩音喇叭一样,声音异常尖响。这些狗和看家护院八竿子打不着边,和那山那人那狗就隔得更远了。篱笆墙和老井也都没了,柴门不闻犬吠,自来水哗哗地流淌,提水的水桶在角落里和上面的尼龙绳子一同老去。大二那年,初中同学办了一个聚会,同学看到我那老长老长头发,都惊讶莫名,说好像搞艺术的。现在想来,他们应该说和藏獒的头发真像呀,现在的同事看到我以前的照片,就是这么说的。毕业后到了来凤,到了旧司,乡政府到中学的路上,五步一大狗,三步一小狗,赶集时就更多了。这些狗是和山、田地连在一块的,不用人抱。它们窜来窜去找赶集时剔除下来的肉渣和碎骨,嬉戏,盘卧在桌角边小憩。我很喜欢这里,学校里的众多好友,调皮而又情深的学生,有点坑洼的球场。屋角里有一窝刚出生不久的小狗,胖乎乎的,不怕生,围着所有人的裤脚,撕咬着他们的鞋带,有使不完的调皮劲和可爱劲。我说这是谁家的,当地的老师说这些都是没有人家的杂种,我可以随便领走,反正都是没人要的。我选了只白的,圆脸肥肚小耳黑眼。找了个箱子,从自己的棉被里扯了些棉花,再放一个大的破瓷碗,全了。中午,从学校的食堂拿了剩的饭菜,倒在碗里,里面还有不少肉,我等待着小狗开怀痛吃。它似乎许久才觉得肚子饿了,懒懒地搜到瓷碗,却只舔舔汤,喉咙里呜呜唤了几声,又缩在棉花里了。它不高兴吗?也许习惯就好了。到了晚上,我关上灯。小狗开始叫唤,如同婴孩般,呜呜声拉长着从喉咙里面抽出来。外来传来了狗叫声,它不再呜咽,转而大叫。外面的叫声停了,它又呜咽。夜深了,依然如此。它白色的毛,黑眼肥肚,我都不再乎了,它的呜咽声在深夜让我异常烦乱,我冲它大叫:再不停,宰了你!它的呜咽依旧。我从床上冲下来,拎起纸盒子,扔在门外的阳台。那夜,很冷,呜咽声飘荡了整晚。第二天早上,大瓷碗里面全空了。刚推开阳台的门,它一下子窜进房间,溜到床底,桌下,最后它趴在通到走廊的门上,又开始了嘶哑的呜咽。一夜下来,我的火气也小了许多。我逗它,挠它,可它都不再撕咬我的鞋带,只是呜咽着门缝透进的些许光亮。打开门,它冲了出去。它又变成一只白色的小狗,圆脸肥肚,在小朋友中间绕来飞去,真可爱。周老师的儿子抱着它,亲了它。我想,再过几日,它定会和我也这般亲近的。又到了晚上,买了根火腿肠,用手掰开几小块丢给它,它闻了闻,吃了一块,就又趴回棉堆了。关灯睡时,它又叫了,我失望了。之后几日,还是如此。再后来我还养着它,它也不叫了,也慢慢长大了,脸变尖了,鼻子变长了,毛变得糙黄,眼睛闪着落寞的光。我也没再抱过它。它有时回它的窝,有时几天不见。但如果它饿了,必定会去瓷碗那,舔得碗油光可鉴。我也还是会带些剩菜,有什么是什么,往里一放就是了。再之后,它几天不见,我也不问了。那天,周老师的儿子跑过来:李老师,你的狗子腿断了呢。它在我房间的门外边,一条后腿血肉模糊。忽然有点心痛,往瓷碗里加了点热水,化开已冻住的剩菜,端到它跟前。它闻了下,舔了几口,又趴下了。晚上下课后回宿舍,它又不见了。关上灯,睡觉时已经习惯了没有那丝丝纤长的呜咽,梦里出现了尖长的鼻子。第二天起来,以后,忘了。一天同事对我说:你养的那白狗子死在操场边上了。我说,那白狗早不属于我了,从我不能忍受它的呜咽扔出纸盒子的那一刻我就失去了。爱需要耐心和承担,即使它只是一只狗。离开了旧司中学之后,也永远离开单纯的生活。人和事,没有喜欢和不喜欢,只是需要和不需要。不会觉得自己越来越残酷,因为总在抱怨别人究竟有多坏。每天都累得像条死狗,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经常性地烦躁,像那吉娃娃一样,一点小事都叫得声嘶力竭,浑身戾气。前一阵子,小兄弟阿鹏从乡下带回了一只狗仔。二十郎当岁数的青年人总是有太多的真性、温暖和美好。一只小狗可能是每个男孩的梦吧。纸箱子弄的窝、火腿肠、饮料盒剪的碗,很熟悉。阿鹏很期待,期待着那小狗成为想象中的那只,可爱、听话。然后,这只小狗也开始呜咽、到处大小便、不吃火腿肠……阿鹏说要把它送回想乡下去,我们开玩笑说等养大了冬天还有狗肉火锅,他说已经有点讨厌这只小狗了。之后的几天,他还有往乡下跑,可他也没把狗带走,仍然养着,还把我一个不要的饭盒给小狗当饭盆了。过了几天,同事小高在城区里面做宣传,阿鹏把装着狗子的纸箱子给他,叫他处理。那几天秋意正浓,加上小雨,很冷。另一只同事小马说,狗子会不会冻死。小高回来说把狗子给宠物医院了,我们都很高兴,难得夸了他一回。国庆了,雨依然飘着,还是很冷。那天买东西回来的路上,经过了张文宠物医院,发现了阿鹏养的那只小狗,里面还有一只白色的小狗,俩崽子抱团在一起。心里觉得很高兴,此刻,它应该找了温暖吧,哪怕仅仅此刻,它也是快乐的。我啧啧了几声,那小狗子似乎还有印象,挺起身看着我。絮飞的秋雨中我说:你好,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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