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黎筝傅成凛的小说叫做《黎筝傅成凛》,它的作者是黎筝傅成凛写的一本古代言情风格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这太香了,比他们婆娘做的菜香多了。哎哟,走不动路了,被这香味勾得哈喇子都出来了。“傅成凛,你跟大厨去学手艺了啊?”村民们伸长脑袋往院子里看着。“我媳妇炒的呢,我哪有这手艺?”傅成凛回道。几个路过的村民...
精彩章节试读:
黎筝在城市里做小职员的时候,过的是朝九晚五的生活,闲暇时光全用来研究美食了。黎筝下了好几个美食APP,每天就跟着做,几个月下来,她觉得自己的厨艺堪比酒店大厨!她还开了个美食直播,粉丝有好几十万呢!
在古代,调料不够,但是比起傅成凛战五渣的厨艺,还是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黎筝雄赳赳气昂昂,指挥傅成凛切下一块肉,切成肉片,
黎筝转头看到傅成凛提着猪血要去倒掉,连忙道:“猪血别倒,我再做个猪血。”
傅成凛惊讶:“猪血也能吃?”
“我说了,你别吃。”
傅成凛看着她那小模样,觉得她要是有尾巴,都快翘上天了,心中不由得好笑。他倒要看看她能捣鼓出什么东西出来。
黎筝开炒。
她先往锅里加入油,等油烧热,再把两种树叶加进去。这里没有姜葱蒜,但是这树叶是一种香料,味道很香,能去腥去腻。还有一种树叶则有辣味,可以代替辣椒使用,但是没有辣椒那么上火。然后,她把切好的肉片扔了进去,开始翻炒。
一股香味从灶房里飘出来。
傅成凛收起看笑话的神情,口水分泌出来,他喉结动了动,不自觉地咽了一口口水。
黎筝加了酒后,那香味更浓烈,弥漫着整个院子,甚至飘到了院子外。
三个宝宝也都从房间里出来,眼巴巴地盯着灶房看着。
院子外,有经过的村民,闻着香味,脚步也不自禁停下来。
这太香了,比他们婆娘做的菜香多了。
哎哟,走不动路了,被这香味勾得哈喇子都出来了。
“傅成凛,你跟大厨去学手艺了啊?”村民们伸长脑袋往院子里看着。
“我媳妇炒的呢,我哪有这手艺?”傅成凛回道。
几个路过的村民面面相觑,不是说傅成凛娶了个千金大小姐吗?
咋这么能干呢?
黎筝炒好了野猪肉,又做了个猪血,放了葱花。那一边,馍馍也蒸好了,一起上桌。
这一顿饭,三个小宝宝吃得一本满足。
就连向来挑食的二宝宝,都吃了两个大馍馍!
他们看向黎筝的眼神满是崇拜。
他们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娘亲真是太厉害了。
菜全部吃光了,甚至那汤汁,都被傅成凛用馍馍蘸着吃光了。
黎筝盯着他打了一个饱嗝:“某人不是说不吃的吗?”
傅成凛往后一靠,长腿一伸,舒展身体:“得给媳妇面子呀。”
黎筝翻了个白眼,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谁是你媳妇儿?”
她还没答应呢,这人脸皮厚,倒是叫得起劲!
而且,之前不是还嫌弃自己身材干巴巴吗?!
她心眼可小了,记仇!
傅成凛嘿嘿笑了两声:“媳妇儿,你就歇着,我刷碗去!”
这汉子乐颠颠刷碗去了。
黎筝也没歇着,带着三个小宝宝在走廊上排排站着,消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