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叫囤积亿万血肉,我为最强尸王的小说叫做《囤积亿万血肉,我为最强尸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凤篆创作的末日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小姐,你真要去?”紫香皱着眉头,紧紧的攥着手里的一件衣裙。沐云槿睨了眼紫香,伸手将紫香手里的衣裙拽了过来,随后慢条斯理的穿戴好,“对啊,我要去瞧瞧热闹。”“小姐,你就算真要去,你也要掩饰一下吧?”紫...
精彩章节试读:
而赵鹏几人嘛,在自己的照顾下,已经赶上一个小型发电机了,林逸也没亏待他们,拿出存储四十年的冷冻肉给他们吃。
即使这样,四人也瘦成了皮包骨。
而自己,在五天的时间内,不停地进食血肉。
随着进化,消化也越来越快,保守估计也有二十多的牛肉。
五天后,林逸一边吃牛肉,一边挠了挠头。
“脑袋好痒啊,不会要长脑子了吧。”
林逸慢慢的擦了擦嘴,感受了下脑袋里的东西。
这是丧尸进化的标识,整体能力大幅度提升的同时,也能获得特殊能力。
能力各有不同,有自愈,肉身强化,骨刺,变异,还有一些元素系的异能,曾经他就见过限定火男。
还有最诡异的,精神类异能。
控梦,幻觉,精神控制……虽然肉身孱弱,但对人类的影响反而最大,经常性的带领丧尸潮洗劫城市。
上一世林逸觉醒了空间异能,这一世不知道会觉醒什么,最好是元素系,能无限成长这种。
林逸端起高脚杯轻轻摇晃。
“血色纯净能挂杯,入口润而不腻,不过有些……回甘,应该是有些血糖高。”
林逸优雅的品尝牛血,点评道。
通过这几天吃血肉,林逸有了不少经验。
人肉的能量,还没有牛肉高呢。
味道也不怎么样,而且有股羊膻味,吃起来会发酸,但单论口感来说,没什么差别。
比起动物肉要嫩上不少。
单论肉质来说,牛肉是最好的,第二是虾肉。
最难吃的是猪肉,血值太高了。
而血液饮品嘛,喝出了不少经验,血液不挂杯,血小板偏低,入口腻,血脂高诸如此类。
而血嘛,口感都差不多,要说最好坤血最好。
一杯牛血下肚,感受着肚子中传来充盈的能量,林逸点了点头,如今的身体情况,一般的武器连皮肤都损伤不了。
同样,五感进化的十分敏锐。
在末世中已经完全够用,不出意外,林逸会成为第一个进化的丧尸。
“什么声音?”
林逸眉头微皱,转身走上了天台。
富贵正握着鞭子监督着赵鹏几人,而赵鹏几人有气无力的登着电动车。
原本赵鹏的一身肥膘已经消失,两条腿粗的可怕,除了双腿其他地方十分消瘦,形同枯槁。
林逸也没亏待他们,每天三百,而且还有固定的食物补给,当然并不多,勉强吊住命。
赵鹏看到林逸,想开口喉咙干涩的没法开口,半天说道、
“林老弟,你放过我吧,我知道错了,我说你的弟弟,也只是无意之举,没必要这么折磨我吧。”
周围几个小弟连说话的力气都没了,眼巴巴的看向林逸。
“或者,给我们吃点东西也可以,多加一点就行。”
林逸歪了歪头,看着几人。
他们在末日前,都是欺男霸女欺行霸市的人物。
让他们登几天的缝自行车,也差不多了。